根据天河区2023年批发业稳增长若干措施(第三阶段)及其他有关规定,现对2023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措施拟支持企业名单(第二批)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3月22日至3月28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如对项目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商务发展科(通信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6015室)反映。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意见请署实名,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。以电话或电邮形式反馈意见、不使用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意见反馈,概不受理。
附件:天河区2023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措施拟支持企业名单(第二批).xlsx
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
2024年3月21日
《附件:天河区2023年第四季度稳增长工作措施拟支持企业名单(第二批)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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